2024年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公告
发布时间:2024-04-30 14:02:14 发布人:admin

2024年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
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公告

       根据《2024年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方案》,现将2024年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时间
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7日,具体时间以市卫健局通知为准。
二、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对象
按面试成绩和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:1确定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对象,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三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
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执业(助理)医师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、乡村医生执业证等证件原件、复印件;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在岗证明;两张小2寸登记照片。
四、考察所需材料
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向单位汇报考察事宜,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,配合考察单位做好相关工作,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:
1、个人自传(有关要求见附件2);
2、现实表现情况材料(工作单位出具);
3、个人征信报告: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(线上报告可在
https://ipcrs.pbccrc.org.cn/申请);
4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。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线上申请。(湖北省线上申请路径如下: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--个人中心--首页--无犯罪业务。网址:
https://wsgaj.chutianyun.gov.cn/#/);
5、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(线上查询可在 
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zhixing/申请)。
五、体检注意事项
1、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。体检前一天20:00以后不要进食,23:00以前就寝;体检当日空腹,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,不要进食进水(包括饮料),以免影响检查结果。
2、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,并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材料。
3、体检参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、《关于修订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等规定组织实施。
4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,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5、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,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,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,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,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,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,待体检结论合格后,再行公示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请考生及时与市卫健局基妇股联系,认真确认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时间,按时报到,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市卫健局基妇股,电话0710—4227020。

附件1:2024年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
附件2:个人自传有关要求

 

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4月30日

附件1:2024年宜城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资格复审、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.xls

附件2:个人自传有关要求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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